益达娱乐治理存在三大问题 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乔翔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乔翔)据上海证监局网站8月12日披露,经查,光大证券在益达娱乐治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将股东的权利义务、股权锁定期、股权管理事务责任人等关于股权管理的监管要求写入益达娱乐章程,违反了《证券益达娱乐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以下简称《股权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是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掌握股东信息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报告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益达娱乐持有的光大证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不符合《证券益达娱乐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修订)第十条第二款的要求,违反了《股权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三是益达娱乐高级管理人员熊国兵在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期间同时分管稽核部和其他业务部门或子益达娱乐,不符合《证券益达娱乐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要求。
上海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益达娱乐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证券益达娱乐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光大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益达娱乐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